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,现在欠的医药费都(dōu)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(yě)正常了。”近日,市民代某某向自贡市荣县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送锦旗致谢。荣县检察(jiǎnchá) 供图
据介绍,今年1月中旬,代某某(mǒumǒu)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(shìgù)中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(hòu)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。
今年3月14日,代某某(mǒumǒu)以(yǐ)吴某某未赔付自己各项损失为由,向荣县(róngxiàn)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。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(shífēnkùnnán),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(kònggàoshēnsù)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与代某某所在村的(de)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
经核实,代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(nénglì),住院所产生医疗费用也未能完全(wánquán)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(sīfǎ)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(yīfǎ)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。
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案件(ànjiàn)是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检察为民”理念,推进(tuījìn)“检民一路”走深走实的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,不断努力(nǔlì)提升工作(gōngzuò)质效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(ràng)人民群众感受到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)
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,现在欠的医药费都(dōu)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(yě)正常了。”近日,市民代某某向自贡市荣县人民检察院(rénmínjiǎncháyuàn)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送锦旗致谢。荣县检察(jiǎnchá) 供图
据介绍,今年1月中旬,代某某(mǒumǒu)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(shìgù)中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(hòu)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。
今年3月14日,代某某(mǒumǒu)以(yǐ)吴某某未赔付自己各项损失为由,向荣县(róngxiàn)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。在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(shífēnkùnnán),有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(kònggàoshēnsù)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与代某某所在村的(de)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
经核实,代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(nénglì),住院所产生医疗费用也未能完全(wánquán)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(sīfǎ)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(yīfǎ)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。
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案件(ànjiàn)是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检察为民”理念,推进(tuījìn)“检民一路”走深走实的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,不断努力(nǔlì)提升工作(gōngzuò)质效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(ràng)人民群众感受到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)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